看到聚聚发贴说某地自2025年1月始对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用户不再采取罚款机制,对非标电动车辆不再罚扣(原帖参看/htm_data/2501/7/6654736.html)。本想跟贴说一下我的观点的,但限于字数限制,只好另开一贴说说。
直接说结论吧:这就是执法机构不作为啊!是不顾大家生命安全的、放任不管、片面追求“和谐社会”的赎职行为。
我们就拿戴头盔这事来详细说说吧:
1、交通安全无小事,骑电动车戴头盔是好事。从这几年外伤事故的变化趋势看:随着严查酒驾醉驾的落地,机动车造成的伤害真的是肉眼可见的少了,更多的交通事故就是电动车和三轮车的驾驶员造成的。看以下几个数据:
《珠三角地区基层医院 1898 例颅脑损伤患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》论文中提及交通事故是导致颅脑损伤的首要原因,占 52.95%。
《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及预防对策》中有一个数据是交通事故驾驶员各行为比例看,超速行驶、疏忽大意、措施不当、疲劳驾车,违章变换车道、违章掉头、违章操作这几个,电动车和三轮车的驾驶员是重灾区,毕竟他们绝大多数是没经过道路安全培训的,也缺乏这种安全意识。
来自临国越南的数据:正确佩戴摩托车头盔可使死亡风险减少 40%,并使头部严重受伤的风险减少 70%。
2、人性决定了不罚款不足以引起足够的重视。有个笑话是说要让人家记住你的最好办法就是向他借钱。你不罚款,就单纯说教,转头啥事没有,谁听啊!只有对他的违规来一次罚款,让他肉疼,真的比说教一百次的效果来得好。
3、和谐社会有前提是依法治国。但胡温当年搞和谐社会,本意是想依靠道德的约束来减少执法的严厉,减少社会矛盾,结果忽略了人的劣根性,造成少数刁民横行,执法机关不敢作为,沦为摆设,真的是改开以来法治倒退最厉害的时候。另一方面,也给执法机关不作为以借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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